近日,厦门中院根据债务人申请,正式受理审查福建省首例个人信用重塑案件。
该案中,债务人多年投资经营某服务行业公司,因低估经营融资风险等影响,公司持续出现负债,其个人也因为公司连带担保而背负多笔债务,陷入财务困境。近期,公司营收逐步趋好,债务人偿债能力提升,经初步审查属于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。但因公司与其个人均被列为被执行人,信用受限,无法进一步开展相关业务往来,因此向厦门中院申请个人债务重整,希望借由信用重塑制度实现债务有序清偿,修复个人信用,恢复企业诚信经营。
据了解,厦门中院自2023年起在全省率先出台《关于个人信用重塑工作指引(试行)》。明确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债务人可以通过债务清算、重整、和解,免除其未清偿债务,实现个人信用修复。
来源:福建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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